为全面推动国家卫生区和全国健康促进区创建工作,评估健康促进机关创建工作成效,丰台区于2021年5月19日至6月4日对全区68家成员单位和街乡镇开展健康促进机关验收评估工作。
5月19日,区爱卫(创卫)办印发了《关于开展丰台区健康促进机关验收评估工作的通知》,明确了验收评估工作的方法与流程。
按照方案要求,第一阶段要求各单位对照健康促进机关标准积极开展自查,并按要求提交自查评分表。
第二阶段,组织区级专家团队对申创单位进行现场技术评估。5月27日,举办了健康促进机关验收评估专家培训会,对18名专家组成员进行了专业培训,统一了认识和标准,为开展现场评估奠定基础。5月31日-6月4日,组织验收组专家每天分三组对申创单位进行一对一现场技术评估。评估方式包括查阅档案资料、查看环境、开展职工问卷调查等。
验收情况如下:全区68家原创卫成员单位和街乡镇中,64家单位迎接了技术评估,评估参与率达94.12%;创建合格率达100%;最高得分100分,最低得分71分,平均得分为90.08分。其中区网信办、区司法局、区编办、花乡准备充分、档案材料详实,为职工健康提供了健康支持性环境,在技术评估中取得了优异成绩。
通过现场技术评估发现,各单位健康环境基本符合要求;职工集体文体活动内容丰富,形式多样;对职工目标人群问卷调查显示,职工对本单位健康促进机关创建踊跃支持,满意度较高。但是,仍有以下不足之处:部分单位档案材料不完善,禁烟标识不规范;缺少全体职工体检结果分析及针对性健康管理计划或措施;开展健康讲座或健康主题集体活动次数不足,通知、照片、签到等材料不齐全。
下一步,丰台区爱卫(创卫)办将组建联合督查组,抽查部分申创部分进行重点督查。丰台区疾控中心作为技术指导部门,将继续加强与各单位的培训与指导,明确创建标准,精准创建。同时指导各单位在本次验收后继续开展自查自纠、立行立改,不断提高健康促进机关水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