控烟示范单位是指以遵守《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为基础,从组织管理、环境建设、宣传教育与戒烟服务等方面规范建设无烟单位,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国家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。
为什么要创建控烟示范单位
1、二手烟暴露对人的健康产生极大危害。对于普通成年人,二手烟的暴露可导致肺癌、心肌梗死、乳腺癌等多种严重疾病;儿童暴露于二手烟会导致呼吸道感染、支气管哮喘、肺功能下降等多种疾病;而孕妇如果吸入二手烟则可导致婴儿猝死综合征、低出生体重婴儿、早产以及畸形等严重后果。
2、北京市的控烟形势仍然严峻。2016年,北京市疾控中心成人烟草调查数据显示,我市成人吸烟率较2014年下降1.1个百分点,但仍高达22.3%,其中男性吸烟率达41.4%。同时,2016年北京市室内工作场所二手烟暴露率虽有大幅度下降,但仍有20.0%;酒吧夜总会、餐馆二手烟暴露率仍高达80.3%和32.5%。
3、控烟示范单位创建是推动《条例》贯彻落实的有效措施。《条例》是创建控烟示范单位的根本遵循。通过创建示范单位,能够加强单位控烟的组织管理、科学建设无烟环境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、努力提供戒烟服务,从而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,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,维护职工的健康权益,是保障《条例》有效落实的生动实践。
4、控烟示范单位创建是落实《健康中国行动(2019—2030年)》控烟行动的重要举措。控烟行动从个人和家庭、社会、政府三个方面细化了行动任务,明确行动目标,并要求把各级党政机关建设成无烟机关。创建控烟示范单位是建设无烟机关工作,打造多行业、多领域无烟环境建设典范、深化首都地区无烟环境建设的重要举措。